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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
 (黔府发〔1999〕2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加快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各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
  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实现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整体效益的根本措施,是促进劳动就业、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条件。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重要战略地位的认识,在努力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各个领域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劳动技术大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因此,各级政府要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和全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调整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教育摆到突出位置,努力开创我省职业教育的新局面。
  二、面向21世纪,努力实现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面向21世纪和我省经济建设的需要,必须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优化结构、提高水平、分类指导,依法治教的方针,努力实现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任务。
  我省职业教育的主要奋斗目标是:适应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为主,推进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逐步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和职业培训网络。
  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1.加强初等职为教育,加大“绿色证书”培训力度,继续普及农业实用技术。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要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目的,采取有效措施,对不能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实行职业技术培训,通过“三加一”、初二分流以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量举办职业初中等形式,加强初等职业教育。努力为农村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民技术骨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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