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
(桂发〔1999〕15号 1999年6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开放带动战略决策,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及基本思路
1、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壮大我区主导产业和提高经济质量为目标,以项目为中心,全方位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及先进管理经验,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外经外贸工作力度,促进我区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为广西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2、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奋斗目标。
--实际引进资金增长率:以1998年为基数,5年内实际引进境外资金和境内资金年均分别增长10%左右。
--进出口额增长率:以1998年为基数,5年内年均增长10%左右。
--至2003年,全区开放领域、开放程度和开放型经济发展速度达到沿海省份中上水平。
3、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基本思路。坚持直接利用外资与间接利用外资相结合,科学引导资金投向主导产业和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坚持以项目为中心,通过项目库建设、项目招商、项目服务等环节的改革创新,拓宽引资渠道,扩大引资规模;坚持投资软硬环境建设相结合,着力改善投资软环境,制定有吸引力的政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切实增强投资环境对境内外客商的吸引力和对外开放的竞争力;坚持以沿海为龙头,以中心城市为重点,以五大经济区为基本框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必须与实施区域经济战略相结合,即根据五大经济区各区主导产业发展的具体实际分别确定和引导外资投向,使主导产业不断壮大,从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必须与大力引智相结合,采取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从区外、境外引进一大批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科技人员;必须与科教兴桂相结合,通过大规模地引进项目、资金、技术及人才等,实现产品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经济建设的科技装备水平以及全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与对内开放相结合,着力利用地缘优势,充分发挥大西南出海通道的作用,把我区建设成为内地省区对外开放的窗口,使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必须把引进与消化吸收相结合,力争在他人科研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以壮大主导产业为主要目标,正确引导资金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