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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互市进口商品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一、边民互市“生活用品”目录
    二、边民互市带进自用的国家限制进口和许可证管理商品限量表
    三、边民互市贸易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物品
    四、全国统一招标商品等有特殊规定的商品
    五、国家重点管理的出口商品名单(11种)

附件一:

            边民互市“生活用品”目录

  一、粮食及其制品类:稻谷、大米、麦、玉米、荞麦、薏仁、豆类、薯类、杂粮、面条、面粉、米粉、粉丝、通心粉、糕点、豆腐、淀粉、饲料、糠、麸、酒曲;
  二、干鲜瓜果蔬菜类:菜、瓜、果、甘蔗、辣椒、笋及其制品、食用菌、芋头、魔芋及其制品;
  三、油料、香料及动物油类:花生、芝麻、油菜籽、瓜子、葵瓜子、油菜籽、花生油、芝麻油、菜油、葵瓜籽油、茶油、食用棕榈油、其他食用调和油、油料麸饼、桐油、桐籽(麸饼)、八角、桂皮、其他植物性香料、食用调味品;
  四、各种中药材、中成药类;
  五、竹木藤草棕泥陶瓷石及其制品类:竹、木、藤、草、棕、泥、陶、瓷、石及其制品、家具,胶合板;
  六、禽畜及其产品类:牛、马、骡、猪、羊、猫、狗、兔、鸡、鸭、鹅、家养的其他动物及其肉、蛋、乳、皮(皮草)、毛、角、胆、骨、胶、腊、筋(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目前仍然禁止进口);
  七、干、鲜的水产品类;
  八、棉麻及其制品类:棉花、棉布、棉纱、棉絮、棉毯、棉绳、麻、麻纱、麻线、麻绳、木棉;
  九、家具、手工具、用具类:锄、犁、耙、斧、刀、锯、锉、其他手工具、民族用具、民族乐器;
  十、日用品类:服装(含鞋、帽、袜及衣着饰物)、日用塑料制品、日用五金制品、日用搪瓷制品、日用轻化产品;
  十一、机器电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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