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至2010年,要建立和完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职前与职后教育培训相贯通,并与其他教育相沟通,布局合理、科类齐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职业教育新体系,发挥中心城市职业教育在全省的带动、辐射和示范作用。
(二)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范化。要继续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的招生,大体上按6∶4的比例安排,根据广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必要时可作适当调整。2005年前,要通过各级政府的投资导向和各办学主管部门的努力,实施职业教育“281工程”,在市的三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分别创建2所国家级重点学校和8所省(部)级重点学校,办好一批示范性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规范标准,实施达标建设。
(三)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通过对现有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改革、改组、改制,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迅速发展。2005年前要重点建设好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要进一步办好番禹职业技术学院。要积极推动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举办高职班。要支持、帮助民办专修学院办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班和其他高等职业培训班。通过拓宽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渠道,促进职业教育培养目标重心逐步上移。至2005年,我市高职在校生总数要有大幅度增加。
(四)推进高级技工和高级技师的培养。要加快高级技工学校的建设。力争到2005年办成2所高级技工学校,使高级技工学校成为我市培养与培训高级技工、高级技师的主要基地。
(五)实施劳动预备制度,促进就业和再就业。要积极开展在职提高、就业准备和转换岗位的培训,确保“九·五”计划期间至2010年,每年第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接受各类职业培训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20%、35%、35%。逐步建立一支以中级工为主体,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结构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需要的企业职工队伍。要认真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凡城乡初、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的毕业生,必须参加1~3年的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才能就业。普通高中尤其是农村地区普通高中,要开展“5+1”(学期)或“2+1”(学年)的分段教育,切实对分流的学生进行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的职业培训。要结合市政府实施的城市“再就业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大力开展转岗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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