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各执收执罚单位的财务管理
(一)建立、健全执收执罚单位的银行帐户管理和开户审批制度。各部门的全部财务收支活动都必须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在银行设立统一帐户。各部门内部的具体执收执罚单位不得设立帐户,否则,一律按私设“小金库”处理。各执收执罚凡需开设收费、罚没收入过渡专户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开户银行根据财政部门批准意见办理有关开户手续。
(二)各项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截留、坐支、挪用、私分。委托银行代收或财政部门设立统一收缴费窗口的,直接划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经批准,由执收执罚单位负责收取的,按规定及时缴交国库和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三)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定期编报有关收费和罚没收入统计报表。
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全面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协同物价、监察部门对各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要坚决纠正;定期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的发放及使用实施监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缴交国库或财政专户实施监管;做好经费的核拨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对违纪违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具体处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收费、罚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提出审计结论和具体处理意见。
物价部门负责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核,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开展年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按《
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处理。对抿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纪律,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落实
省纪委、监察厅要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具体纪律处分规定,并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公、检、法和工商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按粤办发〔1998〕21号文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