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采取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全面推开的办法进行。
省选择安阳市、新密市、扶沟县、栾川县为医改试点,第一批启动改革。试点城市今年4月底前制定出实施方案,上半年按新方案运行;原实行“统帐结合”试点的新乡、许昌、漯河、平顶山、巩义、武陟等市、县和实行“大病统筹”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试点地区,要按照国务院《决定》精神,对原医改方案修改完善,今年6月底以前提出新的实施方案,9月底以前按新方案运行;其他市地、县(市)今年9月底前制定出实施方案,年底以前基本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决定》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在调查研究、认真测算、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实施方案的报批工作。市地级医改实施方案,报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医改办)审批。县(市)级医改实施方案,属新试点的,由所在市地审核后,报省医改办审批;其他县(市)报所在市地审批,并报省医改办备案。各地在医改过程中,要注意新老制度的衔接,搞好平衡过渡,不得因医改而影响职工正常的就医和应享受的医疗待遇。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对改革中遇到的一些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五、组织领导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省各级政府要把这项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和相应办事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省政府决定建立河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负责全省医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指导工作。同时撤销原河南省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联席办公会议由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李成玉和副省长李志斌负责召集,省劳动、财政、卫生、体改、医药、经贸、计划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在省级机构改革前,由劳动、卫生、财政、体改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各地也要建立医改领导机构或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统筹地区的政府,要明确1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各地要按照中编办〔1998〕8号文件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医改工作会议的精神,尽快理顺体制,明确职责,由各级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从劳动、卫生、财政、体改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工作四到位,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认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改革事业中一项很重要的任务。这项改革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各地必须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国务院《决定》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识到医改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确保今年内完成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要加强舆论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取得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使他们自觉地参与和支持这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