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进一步完善“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和“集资建设、收费还贷、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投资体制,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和信贷、发行债券、股票,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等措施,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
交通规费是交通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必须坚持依法征收,加强规费稽查工作,确保应征尽收。对征收的规费,要按规定及时足额解缴,不得平调、截留、坐支和挪用。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邻省执行的通行费征收标准,今年全省将适当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对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收费权的公路和由国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其经营收入要照章纳税,征收的税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投资期内由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部分或全额返还,作为国家资本金投入公路建设。要严格通行费的征管工作,除省政府通告明确规定的免缴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缴通行费。
鼓励支持列入省规划的干线公路项目利用商业银行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公路项目发行债券和股票。继续加大国内外招商引资力度,尤其是要鼓励国内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投资公路建设,进一步拓宽合资合作修建公路的渠道。省交通投资公司要积极筹措交通建设资金,不断扩大融资渠道,搞好设备租赁等业务。
各级政府一定要切实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注重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强化还本付息意识和经营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经营机制,充分发挥公路交通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科学规划,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公路发展规划
公路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级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按照事权划分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公路发展规划。加快公路建设特别是发展地方高速公路,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配套资金筹措能力、路段车流量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论证,慎重决策,避免一哄而上,盲目发展。
要科学规划,扎扎实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要坚持适度超前,科学确定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逐项落实,责任明确。要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对违章建筑,在已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划定并发布征地公告的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抢建的各种设施、房屋及抢种的农、林作物,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