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各市对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应给予适当照顾。用人单位缴费划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比例,应高于划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的比例。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并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不降低一些效益好、医疗待遇较高的行业和企业职工的医疗消费水平,允许行业和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三、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必须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配套进行。只有搞好医疗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才能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服务,保证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建立。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
(一)确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范围和标准
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能够承付的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关键。省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标准、医药费用结算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相庆的实施标准和办法。
(二)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
为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公平竞争,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个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若干个定点药店购药。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资格审定办法。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各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定点药店购药药事事故处理办法,负责处理购药药事事故。
(三)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
为有利于保护患者利益、建立合理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成本核算,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要合理提高医疗技术收费价格,体现医术劳务价值;要合理确定降低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药品销售收入交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合理返还;要建立医疗部门用药由卫生部门统一采购的制度,以控制药品价格,保证药品质量;要建立对医疗机构合理补偿机制,应该由政府补偿的,各级政府要及时足额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