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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全省湿地保护、合理利用工程。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原则出发,提高执行《国际湿地公约》的能力。项目主要包括2个子项:水禽及其栖息地保护工程,即有效保护水禽迁徙路线上的所有湿地,实施时间为1999至2010年;双台子河口自然保护区建设,扩大保护区范围,扩建珍禽繁育中心,有效治理污染,开展生态旅游,合理开发鸟类资源,实施时间为1999至2005年。
  3.辽宁北防治沙漠化工程。我省防沙治沙工程已于1991年在西北部昌图、康平、法库、新民、彰武、阜新、北票、建平、黑山、义县等10个县(市)、140个乡(镇)全面展开,要以治理沙丘为重点,积极营造固沙林。规划建设人工及半人工草地13.3万公顷,造林、营林16万公顷,建设高产稳产农田6.7万公顷。项目实施时间为1999至2008年。
  4.建设辽宁绿色通道工程,即道路、河渠绿化工程。将构建起以重点林业工程为骨架,以城镇、村屯为依托,以公路、铁路、河渠沿线绿化为网络的辽宁大地绿化格局。要在3年内实现全省公路、铁路、河渠通道全部绿化,到2001年,完成乡级以上公路9126.7公里、铁路1068.3公里、江河沿线6873.5公里的造林绿化任务。
  5.草场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草地围封、改良,积极发展人工草地,坚持林草结合、水草结合、粮草结合的原则,加速恢复和扩大草原植被,提高草地生产力。到2010年,全省人工种草和天然草场改良要有较大改观,完成人工种草16.7万公顷,天然草场改良28.7万公顷。建设地点主要是西部低山丘陵区的沈阳市康平县,锦州市义县,阜新市阜新、彰武2个县,朝阳市北票、喀左、朝阳、凌源、建平5个县(市),葫芦岛市建昌县等10个半农半牧县。
  6.种植薪炭林,推广节柴灶,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在薪炭林消费占毁林比重大,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有计划地发展速生薪炭林,到2010年在全省34个县(市、区)建立薪炭林基地,发展速生薪炭林20万公顷。
  实施农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工程:示范、推广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即四位一体)、节柴节煤型高效预制组装炕连灶(即吊炕)和被动式太阳房等三大技术为主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替代能源,减少生物质能消耗,以能源建设保护植被。1998年至2000年,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以宽甸、新宾、桓仁、岫岩、义县、兴城、盖州、绥中、大石桥、普兰店、瓦房店、海城、开原、铁岭、金州、老边等16个县(市、区)为重点,推广6.5万户;在上述16个重点县推广高效预制组装炕连灶80万铺;在全省推广被动式太阳房90万平方米。2001至2010年,北方农村能源生态模式,重点县增至48个,推广15万户;高效预制组装炕连灶,重点县增至48个,推广300万铺;被动式太阳房,在全省推广800万平方米。
  7.以农田基本建设和保护为重点的生态农业示范工程。(1)建设高产稳产无公害商品粮基地工程:重点在全省商品粮地区推行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增施有机肥,实行配方施肥,有机肥施用量年提高5%;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的栽培技术;综合防治病虫害,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施用次数和施用量;对基地内的环境和产品进行定期、定点监测,使环境和产品都达到无公害标准。(2)建立以保障城市供给和提供无公害蔬菜为目的的蔬菜生产基地工程:在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在城市郊区有计划地选择一批生态环境条件比较好、远离污染源的农田作为蔬菜基地进行园田化建设,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施用有关规定,控制氮素化肥施用量,严禁使用污水灌溉。对基地内的环境和蔬菜定期进行监测,达标后可确认为无公害蔬菜。进行农田污染整治工程,配合辽河水污染防治工作在消除污染源的基础上,对已形成污染的农田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等综合措施进行整治,使其逐步恢复到无污染基本农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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