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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投入水,治理速度缓慢,与国民经济发展不要适应;维护、改善生态环境的科研工作薄弱;负责水土保持、林业建设、农业生态、草原建设工作的部门相互配合协作不够,没有形成合力。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重建设、轻管理,边建设、边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思想认识问题还没从根本上解决,成为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症结。
  生态环境失衡,导致洪涝、干旱、风雹、泥石流、病虫害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作物成灾面积成倍增长,严重制约着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降低了人们的生存环境质量。
  二、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为指导,从全省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客观要求出发,紧紧围绕生态环境的薄弱环节,以整治国土、建设绿色屏障、改善生态环境、形成生态良性循环、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采用农艺措施与机械措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生态环境建设与高效农业开发相结合的方法,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利用,建管结合、法制监督的原则,积极开展重点工程、示范工程和种苗基地建设,争取全省生态环境尽早有较大改观,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辽宁省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严格控制天然林采伐,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大力植树造林,扩大和恢复草原植被,强化农村能源建设,完成一批重点生态防护林体系工程、生态农业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近年内减小水土流失速度,“十五”期间,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农村能源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农林牧渔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农村居住环境和农业生产环境得到显著改观,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分两个阶段,各阶段具体奋斗目标是:
  第一阶段,2001至2005年。
  --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513.3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5%,新增人工造林面积20万公顷,新增封山育林60万公顷。
  --重点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基地10个,无公害粮、菜、果生产基地占相应基地总数的20%,省柴节煤灶普及率达到90%,推广太阳能热水器60万平方米,推广温室、畜舍、厕所、沼气“四位一体”模式40万户。新增速生薪炭林基地10万公顷。
  --新增人工种草6.7万公顷,草场改良8.7万公顷。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0万公顷。
  --坡耕地退林还草13.3万公顷,其中25度以上的4万公顷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占全省坡耕地总量的1/4以上。
  --全省沙化严重的草地25%得到恢复和治理。
  --秸杆还田达到33.3万公顷,种植绿肥达到40万公顷。
  第二阶段,2006至2010年。
  --全省有林地面积达到540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7%,新增封山育林33.3万公顷。
  --生态农业示范基地达到40个,无公害粮、菜、果生产基地占相应基地总数的60%。省柴节煤灶普及率达到100%,太阳能热水器面积及温室、畜舍、厕所、沼气“四位一体”模式农户比2005年再翻一番。新增速生薪炭林基地10万公顷。
  --新增人工种草6.7万公顷,草场改良13.3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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