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审慎地扩大金融保险业对外开放。创造条件,进一步吸引外资金融保险机构来穗开设分支机构,发展金融保险投资顾问公司和产权交易市场,争取开设金融离岸市场。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允许外资银行在广州试办人民币业务。建立穗港两地金融信息电子网络系统。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继续扩大在对外贸易、通讯、教育、医疗、保健、体育、艺术等领域利用外资。
三、更新利用外资工作方式,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
9.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基地化、专业化、社会化”。
巩固东南亚招商市场,积极、有效地开拓欧、美、日招商市场。充分利用我市与外国建立的友好城市和已设立的境外广州商贸中心进行对外招商,在美国、欧盟、香港等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招商办事处或招商咨询服务机构,强化对外招商引资的基地作用。实施名牌招商,对有优势的开发区招商和市属重点项目招商进行统一策划,对一些重点发展的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支柱项目,实行上网招商或利用国际知名的中介机构、顾问公司代理招商。加强行业性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市外事办、台办、侨办、侨联、工商联、贸促会、国际商会和各民主党派的招商引资作用。进一步发挥侨乡城市优势,加强与海外华侨、华人和华人社团的联络,借助联谊会、同乡会等海外友好社团招商引资,实现招商引资的社会化。
努力开拓招商引资的新渠道。利用境外公司驻穗办事机构、咨询顾问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化招商渠道、驻广州的外国领馆的外交渠道以及项目带动招商的渠道,创新招商方式,促使招商工作上新水平。
制定和落实我市招商引资的奖励政策。对引进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按国际惯例,推行招商社会化、网络化,对引荐项目成功的招商中介机构允许从项目中提取中介服务费。
10.优化外商投资的区域布局。
充分发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发展地区经济方面的龙头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2年时间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保税区以及云埔工业区进行整体调整,逐步形成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广州东部综合经济区。调整优化广州东部综合经济区产业功能布局,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国际资本与国内资本相结合、基础产业与高新科技产业相结合、引进技术与自主开发创新相结合,优化和提升我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以广州科学城为核心,建成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基地,产品展示及交易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人才引进、培养基地,形成广州东部高科技产业带。同时,利用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投资环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港口服务业。
11.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外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