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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我省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试行方案的通知

  2.资金来源。上述规划项目共需投资90亿元。资金通过国家政策性贷款及各级政府、集体、供电企业各筹措一部分解决。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措,省直供直管县(市)可从电力基金中解决。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法人统贷统还。对山区、贫困地区的农网改造资金,政府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
  农网改造投资的还本付息计入供电成本,逐年摊入电价(直供地区摊入省网到户电价,非直供地区摊入市、县电网到户电价)。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分地区从严核定,并逐步计入电网供电成本。
  3.实施计划。农村电网改造与农电管理体制改革配套进行,目前先实施由省电力集团公司直供直管的21个市、26个县的农村电网建设项目。1998年下半年首先启动建设(改造)已上报国家计委的直供县(市)的部分项目;1999年全面铺开建设(改造)直供县(市)和部分电价整顿成效较好的县(市)的农网;2000年始逐渐对余下地方的农网进行建设和改造。
  (四)优化电源结构,降低发电成本。
  坚决禁止建设小火电;控制建设单位造价过高的水电、风电;属于水资源利用的项目,投资回报要分别核算,不得全部列入发电成本;严格控制新机组的造价和上网电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努力降低基础电价。
  四、方案和实施意见
  改革农电管理体制、改造农村电网、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是切实减轻我省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扩大电力销售;繁荣农村经济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此方案的实施,涉及到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多年形成的既得利益的重新分配问题,因而是一项较为复杂和难度较大的工作。我们要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深刻分析和正确认识当前我省农村所面临的困难的基础上,从我省实际出发,不断总结以往经验,既要统筹兼顾,又在选准突破口,采取分步走的办法,逐步、切实地推进。
  (一)农电管理体制的三级改二级、取消镇及以下的层层趸售、取缔私人承包管电的工作,由省级委牵头组织实施。
  (二)现有的53个趸售县改为直供或代管的工作,由省经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方案,于1999年6月底前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三)各市、县(市)、镇(乡)政府负责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各地清理情况由省物价局牵头负责检查、督促,并于1999年3月底前将情况报省政府审定。
  (四)制定农村分类综合电价、核定农网改造还本付息电价等项工作,由省物价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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