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
(粤府〔1999〕3号 1999年2月11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大力推进“外向带动”战略,增创开放新优势,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就进一步扩大开放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新格局
1、坚持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并举的方针。我省实施外向带动,扩大开放要切实抓好三个转变:吸引外资要从主要依赖优惠政策、减税让利向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做好综合配套服务、完善法制等建设投资软环境转变;从对外单向开放向对内对外双向开放转变;从主要依靠数量扩张向规模、质量和效益并举转变。我省各不同类型地区要适应新形势,加快扩大开放的步伐,提高开放水平,增创新优势,迈上新台阶。
中心城市要加强和发挥功能带动和辐射作用,成为全省扩大开放的“龙头”。广州市要强化省会意识、服务意识和“窗口”意识,建设成为全省对内对外开放的服务和辐射中心,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对外贸易中心城市。深圳市作为经济中心城市,要成为对内对外招商基地和国际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交易中心。中心城市要在引进国际大财团、跨国公司大项目以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我省利用外资结构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外向示范作用,成为扩大开放的“试验区”和“排头兵”。要通过外引内联,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内外双向辐射功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步伐,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要扩大开放,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成为我省开放新格局的主体。加强珠江三角洲与港澳的经济合作,形成发达的、具有优势的高科技市场、金融市场和信息市场。对内要协调好与东西两翼和山区腹地的经济开放关系,成为竞争力较强、吸引力较大、富有活力的外向型经济区。
东西两翼沿海开放城市要依托港口、铁路等交通便利条件,建设成为开放式、外向型农业基地和进出口贸易通道。积极引进外资,加快能源、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外贸易,连结、带动广大腹地的经济发展。
山区腹地要以开放促开发,把吸收外商投资和发展本地区的优势产业结合起来。发挥山区物产、矿产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等优势,重点发展加工贸易及资源加工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开发优势,增强外向发展能力。加强与发达地区的合作,大力吸纳沿海发达地区转移的产业,构成低成本竞争的新优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加快利用外资的步伐。
2、进一步拓宽开放的领域和区域。以吸收直接投资为重点,使与外商的投资合作领域从生产领域逐步扩大到其它领域。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山区和边远地区。在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和港澳台经贸合作的同时,扩大科技、教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交流。进一步加快对内开放步伐,加强同兄弟省(市、区)的经济联系、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