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湖南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于1999年1月24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1月24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
湖南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1999年1月24日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建议废止<湖南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的议案》,鉴于该法规的部分条款与现行
刑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相抵触,另外一些内容已在《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作了具体规定,因此,决定废止《
湖南省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