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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此项工程由省电力局组织实施。
  (十四)企业动态数据库建设工程
  建立全面反映我省各类企业现状和发展情况的各部门共享的动态数据库。内容包括:工业、建筑企业、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以及内资、外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市场的规模、投资、经营等基本情况。通过这些动态信息,为加强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和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为提供企业经营资格、经营状况和咨询服务发挥作用;同时,通过工商部门的一次性建库,既为财税、海关、外贸、商检等部门共享信息打好基础,又为企业提供方便。
  此项工程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技术监督局、省计经委和省统计局联合共建。
  (十五)技术监督信息应用工程
  加快组织机构代码电子化进程,逐步实现各应用部门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共享;建立全面反映我省及国内各大城市条码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条码印刷资格认可企业、流通企业等动态数据库,以密切制造商与商家的联系,为形成电子配货、实现电子商贸提供便捷、规范的信息支撑;建立中国质量信息网(CQIN)浙江接点,形成国家、省、地市三级网络,为全面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提供有效信息服务。
  此项工程由省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十六)企业信息化试点工程
  在我省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中选择20多家有信息化建设需求、有一定技术和管理基础的企业,开展企业信息化试点工作。企业信息化要在合理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管理信息系统(MIS)、计算集成制造系统(CIMS)等较为成熟技术的同时,积极采用企业内联网、电子商务和综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管理等近几年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努力实现企业生产、管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要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为提高我省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服务,为改造传统产业和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服务。
  此项工程由省计经委、省科委组织实施。
  (十七)公众信息服务工程
  建设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查询系统和咨询数据库,向公众提供各类热线服务和进行远程医疗、远程教育、远程购物、图书文献的电子借阅和浏览、交互式电视、投币电话、自动取款机以及为市民提供申报户口、纳税、交费的自动管理等服务,方便人民生活。
  此项工程由省信息化行政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十八)信息化示范小区工程
  选择居民文化层次较高,家用电脑使用比较普及的一个社区作为省信息化示范的综合试点小区。在该社区内,由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投资,进行各项业务的运行试验。经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有关单位开发的网上应用项目应无条件地入网,让用户免费使用。试点小区的网络配置及网上应用要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更新,跟踪世界先进水平,积累经验,为我省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依据。
  此项工程由省信息化行政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这些重点工程的实施,力争在短期内形成我省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框架,使全省的信息化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时期。

八、信息化建设的社会支持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管理
  信息化建设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各级信息化工作组织体系。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信息化工作,对全省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规划、法规和政策等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各地区、部门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建立相应机构,搞好本地区本部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市场培育等项工作的实施。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舆论工具,宣传信息化的重大意义,普及信息化知识,提高全民信息化意识。
  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实施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相应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坚持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规范,保证信息化建设有序健康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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