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八五”期间,我省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经济规模迅速扩大,成为我省主导产业之一,其总产值、销售收入、实现利税和出口交货值等四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国前列。现有大中型企业40多家,其中9家企业进入全国电子百强,16家企业进入全国电子元件百强。移动通信设备、信息记录材料、彩色显示器、数字彩色电视机、中高档磁性材料、人造水晶、镍氢电池、数字移动通信系统(GSM、CDMA)等50多种产品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
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初见成效。“八五”期间,我省加大了信息技术研究开发的力度,一批研究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计算机辅助设计、表面贴装、系统集成等技术被广为采用,计算机普及程度大为提高,并开始进入家庭。信息技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结合日益紧密,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取得良好效果。
然而,与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和日益发展的信息化进程相比,我省的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信息化意识不强。信息技术是当代最具潜力的生产力,信息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还没有被人们充分认识。
现行管理体制导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相互分割、各自为政,难以形成信息化建设的合力,行业垄断的现象依然存在,由此所带来的弊端阻碍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作为信息化基础的电子信息产业尚处在成长过程中,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跟不上信息化发展的步伐。
信息资源开发不足和低水平重复开发的现象并存,信息产品质量不高,信息资源利用率较低,“信息孤岛”较多,信息资源共享举步维艰,全省还未真正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互联网络平台。
三、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浙江省信息化建设要牢固树立区域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一部分的主导思想,紧紧围绕实现全省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贯彻“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建设方针,从我省实际出发,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区域信息基础设施,突出抓好若干项重点应用工程的建设,大力推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而带动整个信息产业的崛起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质量,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信息化建设要通过规划理顺各种关系,规范投资主体行为,合理布局,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信息化建设的规模和水平相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适度超前、信息网络建设与信息资源开发相适应以及信息化建设中的部门与地区之间相协调。
2.政府推动,市场驱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化建设一靠政府推动,要通过抓规划、抓立法、抓政策、抓标准、抓宣传及对一部分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信息化建设的社会支撑环境;二靠市场驱动,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多方筹集资金,组建多个经营主体,实行多种运作方式,大力培育信息市场,开展适度竞争,消除行业垄断,激发企业活力,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要立足省情,根据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通盘统筹,确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分步实施,最终实现信息化建设的奋斗目标。
4.依法治业,加强管理。 信息化建设要纳入法制轨道,通过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范,引导和约束人们的信息行为,确保信息安全,维护市场环境和国家利益。要坚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建立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