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健康证。每证收取工本费5元。
3.预防性健康检查费。每人50元。
4.个体行医许可证。正副本每套收费20元。
在办理个体行医许可证前,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医疗技术操作考核和医疗理论考试,可分别收取考核费100元/人和考试费50元/人。
(四)文化部门
文化经营许可证。每证40元。
文化经营许可证发放和收费范围,只限于从事文化类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五)烟草部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企业每证33.5元,个体工商户每证21.5元。发证和收费仅限于从事卷烟零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六)技术监督部门
统一代码证书。正本每证工本费10元,另收技术服务费35元,副本每证工本费8元。
(七)公安部门
安全合格证。每证20元。发放和收费范围限于从事州、废旧金属收购、拍卖、典当、刻字、印刷、歌舞厅等特种行业经营的和个体工商户。
(八)统计部门
统计证。每证工本费20元。
(九)地矿部门
采矿登记费
新建、在建、生产矿山采矿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换领采矿许可证,收费100元。
(十)交通部门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每证6元(正、副本)。
2.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每证10元(正、副本)。
(十一)畜牧部门
1.肉类卫生合格证。每证50元。
肉类卫生合格证发证和收费范围限于从事动物产品销售的生肉食门市部、加工作坊及相关的餐饮业摊点。
2.兽医卫生合格证。每证150元。
兽医卫生合格发证和收费范围为生产经营动物及产品的饲养场、屠宰厂(场)、肉联厂、畜禽收购站(含中转站)、活畜禽仓库及皮、毛、骨、角、蹄等为原材料进行初加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十二)盐业部门
食盐专营零售许可证。每套(含正副本、申报表、年检表、底卡)收费15元。
(十三)建设部门
施工企业资质审查证书费。正本10元,副本5元。
二、对个体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按中央和自治区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凡没有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和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个体私营企业的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取消。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权对个体私营企业设置任何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私营企业的,要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劳动厅、国税局、地税局、卫生厅、工商局、教委、财政厅、司法厅、审计厅关于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特困职工子女就学减免收费的通知》(内价费发〔1998〕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