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监督
要切实加强人大监督、政府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全使权力和制约机制,保证各级执法司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级人大要加大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力度。对计划和预算执行、国土基金收支、重点投资项目等要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个案监督,尤其是要选择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进行监督。
加强舆论监督。宣传舆论要发挥群众喉舌和政府镜鉴的作用,敢于主持正义,鞭挞邪恶,对违法现象和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引导群众学法、守法、护法。同时,要注意把握分寸,注重社会效果。
完善监督法规,健全监督法制。人大、政府、政协和新闻舆论部门,要严格按照
宪法和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职能,规范监督行为。
七、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并逐步使之法制化。要认真贯彻实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普遍实行村委会、居委会直接选举。要建立健会实现村民、居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切实纠正少数村干部打“白条”、乱开支、占用和挪用集体资金的行为。
依法规范基层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理顺基层经济组织和自治组织的关系。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法人财产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分配激励制度,使之逐步成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实体。
依法管理和使用农业用地和非农建设用地,严禁乱占地、乱开发、乱出租、乱建私房的行为,确保全市土地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合理利用。要制定相关法规,对农村个人所有的房屋进行登记,明确产权,加强管理。
八、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市工作的基础性工程。要按照国家“三五”普法计划,紧密结合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行的实际,把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各级党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把能否依法办事作为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和评选好班子的重要条件。各类中小学校要继续认真组织上好法制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