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定化。严格实施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实施机关及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重大行政处罚要依法实施听证。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
--政府招标采购法定化。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条例。用财政资金采购的、价值在法定金额以上的物资,必须依法向社会公开招标。审计机关每年应对本级招标采购情况进行审计。
--政府投资行为法定化。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经过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投资项目、突破投资预算。特殊情况需增加立项或突破预算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批准。
--行政执法责任法定化。认真实施市政府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决定,总结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单位的经验,1999年在市直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条件成熟时,通过立法确认行政执法责任制。
--政府内部管理法定化。政府各部门的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福利待遇,应依法统一标准。任何部门不得巧立名目违法创收,不得将出租财政投资物业的收入归部门所有。
要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通过改革实现政府机构和行政为法定化。正在进行的罗湖区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是积极推进行政行为法定化、提高执法水平的有益尝试。要积极支持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四、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公正司法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公正司法为准绳,恪尽职守,秉公执法。
切实实行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制度。检察机关要认真执行“检务十公开”的规定,尤其要公开立案侦查范围、立案标准以及办案期限等群众关心的事项,提高检察工作孤透明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要支持新闻单位有选择地采访报道、现场直播案件审理情况。要依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
完善司法机关内部制约机制。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反贪部门、法纪检查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和控告申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监督。法院要诚恳接受上级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法院要认真办理。
完善和落实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徇私舞弊造成冤案、错案,或因过失错判、误判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冤案、错案要彻底予以纠正。
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要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克服拜金主义和庸俗关系学的影响。要把好政法机关的进人用人关,加强对政法干警的培训。对野蛮执法、执法犯法的,要进行整顿,情节严重甚至贪赃枉法的,坚决开除,依法惩处。要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教育他们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对制造伪证、故意挑唆纠纷、贿赂司法执法人员和严重干扰公正司法的律师,要吊销牌照,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