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村务公开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前提。村务公开,就是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各项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村民关心的事情,定期向村民公布,让村民了解实情,实行监督。
(一)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务帐目公开。包括村里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按财务制度或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等财务事项和明细帐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的《
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公开。
2.干部报酬公开。包括村干部的报酬奖金标准、应领取报酬奖金数额和实际领取数额。
3.集体资产经营状况公开。包括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的经营、承包、拍卖、租赁所得情况。
4.村民宅基地审批情况公开。包括村庄建设规划、允许建房条件、标准和新批村民建房位置、面积。
5.转工转非和计划生育指标安排情况公开。包括转工转非的政策、指标、条件和转工转非对象,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生育指标安排情况。
6.农民负担费用的收缴及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政策应负担费用、实际负担费用收缴和使用情况。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由各级农业(农经)、监察部门按照村务公开的统一要求实施指导和监督。
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为便于检查考核,一般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公开内容。乡镇、行政村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统一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公开项目。县(市、区)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村民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村务公开的内容,做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以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预先审核。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要先把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底数搞清楚,经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核实,再向群众公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还须报镇(乡)经营管理站审核认可。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主要干部的收入,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后,须报镇(乡)党委、政府认定并签署意见。
2.定点公布。村务公开主要采取张榜公布的方式。各村都要在村办公楼外、主要交通路口、群众聚集地点或其他便于群众阅看的地方,普遍设立村务、财务、各项收费公开栏,并在旁边设立意见箱。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尽早向村民公开,有些时限较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即公布一次进展情况。每一件较大事项完成之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也可以采取定期公开的形式,定期公开的日期由县(市、区)统一规定,每年确定几个便于记忆的日期,并逐步形成制度。
3.征询意见。每一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合作社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坚决予以纠正。要真正让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