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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

  4.我区乡镇企业的发展重点。继续实行多业并举,发展优势产业、产品,积极带动第一产业,调整优化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要把以农、畜、林产品生产、加工、运销为重点的“绿色企业”作为全区乡镇企业发展的战略重点,围绕农业开发和实施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以棉花、粮食、畜产品、林果产品等优质农产品为原料的深加工龙头企业,尽快形成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采矿、建筑、建材、化工以及为石油开发配套服务的相关产业;积极发展储运、销售、商饮服务、旅游等新兴产业。区域布局重点是:大中城市、“沿路、沿边、沿线”及天山北坡经济带要抓好重点骨干企业,大力发展技术密集、集团化程度高、竞争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小城镇、工贸小区重点发展为城市工业配套和生活服务的企业;三大油田附近要抓住石油开发机遇,加快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企业发展;经济条件较差的贫困地区,要大力发展种养企业和有独特优势的加工企业。
  二、积极推进乡镇企业改革,进一步强化乡镇企业管理
  5.积极推进乡镇企业改革。乡镇企业改革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尊重农民的实践、创造和选择,允许选择多种多样的改革形式。深化乡村集体企业改革,要把重点放在产权制度改革上,形成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要采取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承包、租赁、兼并、联合、拍卖、委托经营、破产等多种形式进行生产要素的重组;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可以嫁接、参股,发展配合型经济;积极引导个体、私营、合伙企业转化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一般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要求,依法改组为规模化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组建企业集团,鼓励具备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成为上市公司。乡村集体企业改造或新办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实行承包租赁的,其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和管理费收缴渠道不变。鼓励国有企业与乡镇企业相互兼并融合,乡镇企业改革改制享受国有企业同样的有关优惠政策。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实行乡(镇)办、村(组)办、联户办、户办以及合资、合作、联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多轮驱动,多轨运行。
  6.不断完善乡镇企业的经营机制。要以明晰产权、政企分开、完善经营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充分调动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使乡镇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乡镇企业无论实行何种所有制形式、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都要搞好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合理界定产权和设置股份,确定收益分配。要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盘活资产存量,增加企业资本金。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机制,完善对各类集体资产的清查、评估、登记、建档制度,提高集体资产经营及财务管理透明度,接受监督。要逐步理顺乡镇企业与乡村行政组织的关系,做到政企分开,保证乡镇集体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7.强化企业管理。要大力引导乡镇企业按照管理科学化的要求,扎扎实实地苦练内功,抓好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乡镇企业机制灵活的优势,推进现代化管理,不断增强乡镇企业活力。要切实做好乡镇企业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力量,强化统计手段,完善统计方法,维护乡镇企业统计数字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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