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意见
(新政发〔1998〕7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泽民总书记今年4月视察江苏乡镇企业时,再次充分肯定乡镇企业是我国亿万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是党领导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一项巨大成就,强调发展乡镇企业是一项重大战略和长期的根本方针。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指示精神,加快我区乡镇企业发展,对于实现全区经济和社会跨世纪发展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镇企业的地位和作用,确立符合我区实际的乡镇企业发展目标和指导思想
1.正确分析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形势。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各级党政积极推动乡镇企业发展,使我区乡镇企业在起步较晚,原有基础差的情况下,逐步发展成为全区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产生的等靠要思想依然严重存在,在整个经济形势已发生了根本变化的条件下,自身机制不活,产品科技含量低等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制约了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和效益的提高;尤其是产业 结构、产品结构与国有企业趋同,对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和农民增加收入的带动力不强,使乡镇企业在促进农业资源转换,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中应有的作用发挥不够。认真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加快我区乡镇企业发展的关键。
2.充分认识我区加快乡镇企业发展面临的良好机遇。党的十五大强调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开放和开发,我区是西北地区开发的重点和对外开放的前沿,加快乡镇企业发展有着新的更加广阔的领域;江泽民总书记今年7月视察新疆,肯定了我区经济发展“一黑一白”战略和大农业战略是正确的,全面实施这个战略,为加快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植根农村牧区,围绕大农业的延伸和扩展,充分利用丰富的农牧业资源,大力发展农、畜、林产品加工和流通是我区乡镇企业加快发展的优势和潜力所在;随着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为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上述这些都充分说明,我区当前乡镇企业发展虽然面临许多困难,但更面临着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只要我们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乡镇企业的地位和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就一定能改变我区乡镇企业发展滞后的局面。
3.我区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奋斗目标、指导思想和发展方针。按照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到2000年,全区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467亿元,在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农民从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二、三产业得到的收入占到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一;到2010年乡镇企业总产值1700亿元,真正成为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区乡镇企业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保持20%以上的发展速度,逐步走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
乡镇企业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我国乡镇企业情况和今后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中发〔1997〕8号文件),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视察江苏乡镇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新疆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一黑一白”战略和大农业战略,以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围绕着发展以农、畜、林产品生产、加工、运销为重点的“绿色企业”,推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坚持市场导向,合理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改革步伐,提高质量效益;完善机制,依法强化管理,依靠科技,努力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