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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

  四、积极开展创建体育先进县和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体育工作。 创建体育先进县,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要强化统一领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创建体育先进县的通知》(陕政字[1998]81号)精神,严格按照体育先进县的五条标准,制定创建规划,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到2001年,全省创建体育先进县和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分别达到50个以上。
  创建体育先进县和体育先进社区,要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定期复查,实行动态管理。凡经验收合格的,以省政府名义授予体育先进县和体育先进社区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工作严重滑坡的要限期改进,限期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先进称号。
  五、实施金牌战略,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要根据我省竞技体育的实际状况,优化布局,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发展田径、游泳(跳水)、国际式摔跤、射击、射箭、赛艇、跆拳道、武术、柔道和体操等项目,力争在奥运会上实现金牌零的突破,在亚运会和全运会上夺取更多的金牌,努力为国争光,为省争光。要重视和发展足球、篮球等具有一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体育项目,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对优势项目要加大投入,重点保证。
  要进一步强化运动队的管理,认真贯彻“严格管理、严格训练”的方针和“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和大运动量”的科学训练原则,高度重视科学选才。全面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要重视建设高水平的教练员队伍。对教练员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严格考核。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对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国内外重大赛事中做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其输送地实行重奖。其中获奥运会金牌的,奖励运动员、教练员25万元,并给输送地奖励15万元;获亚运会、全运会金牌的,奖励运动员、教练员20万元,并给输送地奖励10万元。
  西安市要充分发挥体育场馆设施和人才资源的优势,在实施金牌战略中,多出人才,多拿金牌,做出应有的贡献。省教委和省体委要加强协调,重视发挥各大专院校在实施金牌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六、高度重视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突出抓好地(市)体育运动学校和青少年体校以及传统运动项目学校建设。 各级政府都要成立体育后备人才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领导同志任组长。地(市)必须建立体育运动学校,由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实行全省统一招生;体育先进县(区)、4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以及体育基础好的县(区),都要分别建成1所青少年体校,实行体教结合,坚持集中训练、集中学习、集中食宿,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序列,由体育和教育部门联办共管;县、乡中学和乡(镇)中心小学都要有2至3个体育传统项目,并在师资、场地、经费等方面予以保证。要统一部署,抓紧安排,到2000年,每个地(市)都要建成1所体育运动学校,全省在校训练人数达到1500人以上;建成50所县(区)青少年体校,在校人数达到4500人以上;省、地(市)、县三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到750所,在训人数达到30000人。鼓励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力量举办各种形式的业余体校,多层次、多渠道地培养体育人才。
  要建立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体育后备人才专项基金,省上每年安排500万元。地(市)、县(区)也应安排资金,用于体育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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