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14)上述各类学校合并调整后,市编委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各校机构、人员编制数,市财政局予以核定事业经费。
  涉及调整合并的学校及办学单位要强化法纪观念,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和教育资源不流失。
  (15)筹办汕头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市政府成立汕头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筹办小组,按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原则,全面负责学院的筹办工作,力争于2001年开始招生。
  (16)各区县(市)和各部门,要加大投入,加大改革与管理力度,把科技中专、建筑中专、卫生学校、体育学校、师范学校等一批学校办好、办出特色、办出质量。要改善文化艺术学校的办学条件。
  积极发展技工教育,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培养培训。
  大力发展成人教育,鼓励在职人员积极参加培训进修,推进终身教育。
  (17)各区县(市)要重视发展职业教育,调整统筹、集中力量办好1所示范性职业中学,力争于2000年前达到省级重点职业中学的办学标准,带动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南澳县要积极创造条件,举办海水养殖类职业教育,并于1999年秋季开始招生。
  (18)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的宏观调控。计划、教育、劳动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预测,根据我市各支柱产业(企业)的规模及发展趋势,对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进行统筹规划,形成与支柱产业群协调发展的骨干专业群。对不适应市场和社会需要的专业要给予调整,对经济建设急需的专业要给予扶持。对每年招生计划实行专业门类总量控制、分类指导、市场调节。要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和“持证上岗”的劳动就业制度。各职业学校要贴近社会、服务经济,及时调整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和技能训练计划,办好骨干专业,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四、改革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9)认真实施“名师工程”,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的师德高尚、具有真才实学、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加强校长、教师的岗位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尤其是现代教育理论和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要尽快实现小学教师学历大专化、中学教师学历本科化、职教教师“双证书”化。
  (20)深化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激励和竞争机制,实行合同聘任制、教师竞争上岗。从1999年起,市直和各区县(市)要选择若干学校进行试点,从2000年秋季开始,逐步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推行。对校长的任用实行招聘选聘制,对教职员工实行聘任制。落聘人员由市人事部门、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和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分流安置、推荐再就业,对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安排的,应予辞退。
  市教育局行政部门要成立教育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教育人才的引进、推荐和公办学校落聘的教职员工的分流及档案管理,负责民办学校招聘的教师及档案的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