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进一步支持办好汕头大学。继续促进高等教育和高校科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汕头大学在知识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进步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教育的国内外交流合作,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建设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教育体系。
  二、巩固“普九”成果,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4)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切实落实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进一步完善区县(市)、镇、村三级办学,区县(市)、镇两级管理、以区县(市)为主的体制。要把重视人才培养、保证教育投入、为教育办学事、确保教育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
  (5)落实学校设置规划,抓紧新校舍建设。市及县(市)规划部门应根据各区县(市)“普九”、“普高”的需要和本区域各片区、各镇(街道)、村(居委)人口数和适龄儿童少年数以及高中阶段学生数的实际和发展趋势,切实规划好学校的布局和用地。切实解决城区中小学“入学难”问题。
  旧城区改造或新区开发,开发单位都必须按规划配套建设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未规划配套校舍的,不得立项和动工。这项工作由市、区县(市)建设委员会(局)牵头实施。
  (6)改造薄弱学校,提高“普九”整体水平。要按“三承担”(承担学校校舍建设、承担筹措教育经费不足部分、承担学校管理)的原则,把“改薄”的责任落实到区县(市)、镇(街道)、村(居委)、学校。按照“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分类指导、分类实施”的原则,分期分批对213所薄弱学校进行改造。到2002年,各区县(市)改造薄弱学校的任务是:龙湖区7所、金园区6所,升平区9所,达濠区7所,河浦区5所,南澳县8所,澄海市61所,潮阳市110所。
  --要加大薄弱学校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要把“改薄”与扶持老区、山区、贫困地区的教育结合起来。各区县(市)政府必须严格执行与省政府签订的合同,落实改造薄弱学校专项资金,保证校舍、设备建设所需经费按计划及时到位。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999年至2002年,每年筹措1000万元作为改造薄弱学校专项资金,其中市财政400万元、市直教育费附加400万元、教育基金200万元。
 --加强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薄弱学校生源,提高教育质量。要配好薄弱学校的校长,并试行学校领导干部校际之间定期轮换任职的办法;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到薄弱学校任教,充实薄弱学校师资队伍。采取鼓励、安排等级学校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或示范教学、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培养学科带头人等方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改造薄弱学校的重点在初中,要完善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升学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升学办法并存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推进学生合理分流。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