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育和发展支柱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6.明确产业优化目标,培育和发展支柱产业。按照“三、二、一”次序调整、完善三次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九五”期末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达到51%,2010年提高到65%;提高优化第二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第二产业优化升级;着力加强第一产业,以发展“三高”农业和产业化经营为根本途径,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和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业、交通运输及其设备制造业、建筑与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商贸旅游业、石油化工工业六个支柱产业,现阶段优先发展电子信息业、汽车制造业、建筑与房地产业,促进支柱产业不断优化升级。到2000年,支柱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0%左右,2010年达到65%以上。
17.电子信息业要围绕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进程,重点研究和开发计算机技术、数字化技术、移动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和应用软件技术。抓好金鹏集团公司、广州交互式图文服务系统(GIVS)、广州电脑首期工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扶持软件开发、信息企业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包括汽车、摩托车及造船工业。要全力以赴抓好广州本田汽车项目的建设,并以此为契机,培养一个以汽车工业为代表的新工业体系,带动以汽车零部件生产为主的机械制造、应用电子、橡胶制品、合成材料等行业的发展,提高工业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经济竞争力。
18.加大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促进现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重点是改造、提高纺织服装工业,食品饮料工业、电气器材工业、机械制造业、建筑材料工业等传统产业。继续扶持和发展医药、钢铁、造纸等有潜力的产业。
19.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与投入支持。企业在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中,通过资产重组获得的土地收益留给企业,转让、租赁闲置设备收入的所得税款,经市经委审核和财税部门批准可返还企业,均用于企业技术改造。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加快固定资产折旧,增提折旧用于技术改造,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考核时视同实现利润。
20.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步伐,提高第三产业的层次和水平。在逐步消除行业垄断的前提下,把第三产业中的劳动密集型与资本密集型产业结合起来,把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结合起来,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依托,提高第三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金融保险业在继续抓好存贷业务的同时,要积极拓展消费信贷、抵押贷款、物资咨询、项目融资、市场信息、人员培训和有关衍生金融工具等方面的新兴业务。商贸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应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资代理、配送中心等现代经营方式,推广网上定价、联网预定,电脑值班等营销业务,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发展法律、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咨询信息等社会中介服务和以家庭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业。
21.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推进农业产业化。努力提高农业的科学水平,加快以“三高”农业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大力发展生物工程、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争取在品种选育、资源高效利用、现代种养、生物防治、农产品储运加工、节水农业等方面的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当前,要抓好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建立不同类型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将良种、植保、科学施肥以及生物工程等成熟技术组装配套,以提高单产水平和产品质量,通过示范推广,促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紧紧围绕农副产品的加工、储运、流通和相关服务,建立贸工农一体化的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其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载体作用,促进农村二、三次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