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东省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发布日期:2008年1月14日 实施日期:2008年1月14日)废止(原因:已执行2003年8月8日国务院公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广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府办〔1998〕7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1998年省人民政府第36号令中第十四项“关于《
广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修改决定”第2点修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