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投入力度
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加大对“高新技术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高新技术重点项目”建立法人责任制和项目资本金制,资金使用要突出重点、科学决策、严格管理。企业应加大对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的投入,真正成为投资主体,承担“高新技术重点项目”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投入的研究开发费用必须达到有关文件要求。金融部门要增加对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信贷投入,特别是优先安排落实“高新技术重点项目”的贷款。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投资和科技经费应向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倾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投入,国家投入的高新技术项目可优先获得专项资金支持。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制。
(四)强化基地建设
加强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建设,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政策环境,着力抓好招商引资、聚集人才、技术创新、规范管理、完善服务体系等项工作,使开发区真正发展成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基地,产业结构调整的示范区和辐射源。发挥已有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作用,加强对高新技术的工程化研究、孵化和配套服务。依托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一批高新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和产业化示范基地。建立计算机软件园,加快农业高新技术试验示范园区建设。
(五)发挥人才优势
充分重视人才在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中的作用,不断壮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吸引海内外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专家到我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运用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各种待遇等措施激励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和再教育特别青年人才的培养,挖掘人才的潜在能量,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既懂技术、又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六)扩大对外合作
努力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利用政府及民间渠道,加强与国际知名企业和高技术园区的联系与合作,建立海外华人特别是本省籍科技人才信息库,积极引进国外、省外的资金、人才和技术。加强对引进高新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积极赶超国际先进水平。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参与国际竞争,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在我省出口产品中所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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