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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重建、根治水患的决定

  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后重建、根治水患提出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湖”的方针(以下简称“32字”方针)。这是我国改造自然、治理水患、造福人类的根本方略,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对于确保大江大河、重点水系的长治久安,滨湖易涝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加快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为落实这一方针,今年9月朱镕基总理率国务院有关部门第三次亲临我省,现场办公,对我省灾后重建、根治水患、发展经济作了极为重要的指示,并给予了巨大的财力支持,仅移民建镇一项就安排中央资金17亿多元,这在我省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为我省实现大灾大治提供了极有利的条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9月4日视察我省抗洪救灾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9月28日在全国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以及中发〔1998〕15号文件精神,将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人民的亲切关怀化作灾后重建的巨大精神动力,切实把我省灾后重建工作搞好。要把我省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上来,抓住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以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把灾后重建与根治水患、发展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以灾后重建为契机,举全省之力,兴修水利,造林绿化,重整河山,实现大灾大改、大灾大治,从根本上改善我省国土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二、灾后重建、根治水患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灾后重建、根治水患的指导思想是,以党中央、国务院“32字”方针为指导,从江西实际出发,立足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当前与长远结合,恢复与发展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治水与致富结合,实行蓄洪与泄洪并重,加固堤防与降低河床并重,治水与治山并重,并与改革耕作、养殖制度,调整农业结构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在工作上要坚持科学求实的态度,顺应自然规律,遵循经济规律,尊重群众的意愿。争取有限的投入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灾后重建、根治水患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工作,需要全省人民的长期努力。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是:
  --显著改善生态环境,尽快扭转水土流失严重恶化的趋势。力争全省每年完成综合治理面积2000平方公里,五大江河的泥沙流入量平均每年减少10-15%,土地沙化面积平均每年减少20-30万亩,初步抑制土壤质量退化的趋势,国土整治和综合利用达到新的水平。
  --努力抓好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提高森林植被质量,全面绿化江西大地。力争到200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6%,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林种树种结构趋于合理,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发展草业,实行林草结合,为初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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