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银行自主决策的原则。培育和扶持优质信贷客户必须改变传统的政府直接干预方式,加强政府的引导功能,遵循市场运行规则,尊重银行的信贷自主权。政府可组织银行共同对企业进行考核、审查,依据产业政策,提出供选择的扶持企业,由银行自主确定扶持的对象和方式。各级政府及其经贸部门要定期向有关银行发布产业政策导向和投资建议,为银行增加信贷投入提供依据。有关企业要根据政府的指导和信贷政策的导向,抓住机遇,积极响应,创造条件争取信贷资金的支持。
动态扶持的原则。培育和扶持优质信贷客户不搞终身制,要体现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坚持跟踪问效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生产经营的实绩、贷款运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增加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用好用活信贷资金的压力,防止企业对信贷资金的过度依赖,降低信贷资金的风险。
三、衡量指标
选择确定优质信贷客户,要设计出衡量优质客户的指标体系,尽可能做到科学、公平、合理。衡量指标的设计,要以银行对贷款企业进行考核、评估信用等级的指标为基础,兼顾行业特点,并适当增加能够反映中小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指标。衡量指标体系在反映企业经营现状的同时,要有一定的指标比重,客观地反映企业的成长趋势和发展潜力。省经贸委牵头拟定的“优质信贷客户评价参考指标体系”(附后)可供各地筛选时参照执行,并在实践中逐步加以完善;各银行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行实际自主制定评审指标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遴选与推荐
遴选优质信贷客户的总体工作由省经贸委牵头,各国有商业银行共同参与操作,必要时可吸收科技、乡镇企业、工商、外经贸、审计、国税、地税等有部门参加。各市地(包括所属县、市)企业的遴选工作由市地经贸委负责组织,各商业银行和有关部门参加。各级经贸委要确定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这项工作。对遴选出的优质客户名单,要及时向有关商业银行推荐,同时将企业有关资料报省经贸委备案。
各地要加强宣传工作,让每个企业掌握培育和扶持优质信贷客户的政策内容和遴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参与遴选,并根据信贷扶持政策的要求,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成为扶持对象。
今年的遴选工作在年内集中进行一次,以后要建立正常的遴选工作机制,及时考核、发现和向银行推荐。各级经贸委和有关部门平时要注意做好各类企业的调查工作,建立备选企业资料库,全面掌握的发展动态,为提高遴选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