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扶持优质信贷客户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
(皖政〔1998〕45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亳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银企关系,进一步发挥政府对经济工作的指导和宏观调控作用,开创银行经营发展的新局面,现就培育和扶持优质信贷客户的若干指导意见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优质信贷客户是适应竞争要求的经济增长主体,也是银行利润稳定、长期增长的重要来源。集中信贷资金扶持优质客户,既能增加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又能逐步优化信贷结构,提高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降低不良资产比例,改善银企关系,是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支持经济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关系的结合点,是银行与企业发展利益的共同点,是做好下一步信贷工作的着力点。
目前我省优质信贷客户数量还不够多,一些银行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支持现有优质信贷客户上,而忽视对潜在优质信贷客户的培育和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大量成长性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非国有企业资金紧缺,发展缓慢,同时使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投放受阻,经营困难。为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加大培育和扶持优质信贷客户的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体系、指标评价体系和运作程序,主动发掘,积极培育,形成和壮大我省的优质信贷客户群体,确保现有的和潜在的优质客户得到银行信贷资金的有力支持,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有效投放,在增强银行盈利能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同时,促进各类优势企业的健康、快速成长。
二、基本原则
培育和扶持优质信贷客户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效益性原则。选择和扶持优质信贷客户,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不论行业论经营,不看所有制看效益,坚持将效益放在首位,为各类型企业、各行业企业的发展提供公平的信贷环境。同时,要加强资信评估,严格审查,精心筛选,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培育和扶持优质信贷客户,必须拓宽视野,不仅要巩固现有的优质客户,更要注重发现和培育具有潜在优势的企业;不仅要依据企业经营的现状,而且要关注企业发展的前景,使更多有发展潜能的企业获得信贷支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