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民主管理,核心是坚持民主议事。要坚持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我省多数村规模较大,民主议事一般可采取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规定民主议事的内容。凡是村务活动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要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然后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充分听取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坚决纠正不顾群众意愿而由少数干部自行其是的做法。
实行民主管理,关键是强化民主监督。要建立民主评议、罢免村干部制度。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测评。对于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应由党员大会并吸收部分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或测评。民主评议或测评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评议中,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都要作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由评议者评出称职或不称职,由乡镇党委考核认定。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要按组织程序和法定程序进行调整或罢免。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六项规章制度:(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制度;(二)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三)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年终总结报告、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制度;(四)财务管理、财务审计、财务公开、财务监督制度;(五)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六)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此外,凡是需要公开的村务工作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也都要依法建制,做到以制治村。
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得随意更改。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要以村为单位在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评议小组,定期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张榜公布。
六、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健康运行
要建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必须做到:(一)村务公开的内容能够定期、及时公开,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二)村务活动的重大事项都能做到民主决策,民主决策的事情都能认真执行。(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坚持严格按章办事。(四)党群干部关系密切,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五)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高,经济发展快。各县(市、区)要按照这个标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查。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纳入乡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和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