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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一项重大举措,下大气力抓紧抓好。
  二、明确基本原则,把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正确方向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从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民主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按照这个总的要求,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村务公开必须先在领导班子强、集体经济组织有凝聚力、财务管理有序、规章制度健全的村实行;条件暂不具备的村,要抓紧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实行。
  (二)区别情况,突出重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重点,要始终放在财务公开和民主议事上。同时,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同,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确定其他重点内容。
  (三)注意保护调动干部群众两个积极性。组织群众评议、监督村务活动,必须着眼于村级领导班子整体工作,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总结好经验教训。充分利用村务公开营造的民主氛围,强化干部民主意识,提高村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对于个别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要纳入村务公开中来,由乡镇党委调查了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开。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决策权、民主管理权、民主监督权,保护和调动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必须紧紧围绕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加快经济发展来运作。注意把握一些项目公开的范围和程度。村务公开阵地要因陋就简,防止由此增加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开支,加重农民负担。
  (五)遵循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经常向群众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使群众参与决策有方向,参与管理有依据,实施监督有准绳;要教育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及时纠正超越政策法规的不合理要求。
  (六)坚持经常,注重实效。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性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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