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用建筑面积测算
1.公用建筑面积的组成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幢建筑物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2.公用建筑面积测算方法
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幢建筑物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的地下室、车库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
(一)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是指将本幢建筑物内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各套(单元)的套(单元)内建筑面积所占相应比例进行分摊。分摊后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随意划定各套(单元)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和界限。
2.公用建筑面积的公摊,仅限于本幢建筑物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下列公用建筑不得分摊到本幢建筑物内:
(1)非本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物(如锅炉房、变电所、泵房等);
(2)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的地下室、车库等;
(3)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
3.每套(单元)房屋的建筑面积应为套(单元)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整幢建筑物建筑面积应为幢内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幢内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4.写字楼、商业和综合楼等原设计为非住宅房屋的,应按各部用途或使用或能的不同(或按购房协议)计算各部所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然后按所占各部位的相应比例,分摊本部位应得的公用建筑面积。
5.室外楼梯为两层以上使用的,其建筑面积归两层以上所有,并参与两层以上建筑面积分摊。
(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将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三)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测算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