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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首都绿化办关于加强本市国有林场建设意见的通知

  (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本市国有林场现有各种房屋面积13.8万平方米,80%以上兴建于七十年代以前。由于建造标准低且年久失修,目前有3.5万平方米成为危房,有些林场的职工甚至仍住在六十年代建造的干打垒房内。另外,部分国有林场用电、通讯十分困难,有的林场要到几公里外拉水维护生产、生活。
  (四)职工生活困难,队伍很不稳定。本市国有林场大部分处在边远山区,主要经济来源除国家少量拨款外,几乎没有其它收入。有的林场虽然开展了一些经营活动,但经济上也只能简单维持,大部分林场经济十分困难。少数林场职工基本工资无法兑现,多数林场职工医药费长期拖欠。由于待遇过低、工作条件差,职工队伍很不稳定,现仅剩1500人,且人员老化,文化科技水平较低。
  本市国有林场处境困难的主要原因有:第一,管理体制不顺。5个享受市基建费补助的区(县)属国有林场,由于事权不清,市和区(县)都不好管或管不了。第二,投资体制不顺,投入不足。近年来,尽管市财政对林业不断增加投入,但在投资渠道上,由于多年来市属和享受市基建费补助的区(县)属林场,只有市计委下达的林业基建投资,而事业费、职工工资和医药费都无资金来源,致使林业基建投资变成了人头费。另外20个区(县)属林场目前投入也不足,有的区(县)还采取“断奶”或投资递减的做法,连职工基本工资都难以保证。第三,离退休人员较多,林场负担沉重。全市国有林场共有离退休职工376人,其中4个市属林场就有192人,每年需支付养老金354万元、医药费99万元。第四,林场多种经营能力较差。多数林场地处边远山区,规模小、资源不足、交通不便、设施差,很难开展旅游等多种经营。有些林场如西山林场、八达岭林场、十三陵林场虽然所处位置不错,但均处于从属服务地位,只有防火护林的责任,自身难以开展经营创收。
  二、加强本市国有林场建设的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
  1.巩固造林成果,尤其要搞好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林业用地保护,确保造林成果不受破坏,做到无火灾、无明显病虫害、无违章破坏林地行为。
  2.按设计要求和技术规程,搞好中幼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和景观效果。
  3.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积极造林、封山育林,扩大林木覆盖面积,力争5年内基本消灭宜林荒山。
  4.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处理好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开展多种经营,发展林业经济,力求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使林场自营收入明显增加。
  5.自然保护区林场要把动植物等资源调查、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科学研究作为重要任务认真抓好,3年内把标本、资料室建立起来,为科技教育和资源开发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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