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要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参加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的职权要互相衔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职工代表大会也可以由工会代表职工实行民主管理。
(八)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取消公司制企业内管理人员的国家干部身份和行政级别,打破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企业和职工双向选择的用工制度。企业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工资制度。在部分企业中试行经营者年薪制。
四、努力创造条件,改善企业外部环境,逐步形成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机制
良好的外部配套环境是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也是检验国有企业是否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衡量标准。为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从改善企业外部环境出发,形成以下机制:
(一)企业优胜劣汰机制,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按照鼓励兼并、规范破产、抓大放小的要求,积极、稳妥、规范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的优化重组工作,按照本市已确定的整体发展战略的要求,逐步建立“好的能发展、差的能淘汰”的优胜劣汰机制。
(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机制,确保国家作为资产所有者的根本利益。逐步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考核监督体系,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和保值增值机制的形成。一是在政企分开的原则下,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系,明确国有资产投资主体,逐步明确产权代表的资产责任;二是完善监督考核体系,逐步形成政府、社会、企业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督网络体系,要选择部分国有企业施行派遣稽查特派员制度,把资产考核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用相结合,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本金。一是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带动存量资产的重组,走规模化生产经营之路;二是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产主体,包括通过资本市场吸收社会资金、通过行业资本置换筹措建设资金、吸收外资投入等办法探索新的筹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