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都要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那些产品有销路、经济效益好、吸纳下岗职工多的企业要给予重点扶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都要积极发放贷款,并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14、认真执行抵押贷款政策。凡是个体私营企业以土地证、房产证和有价证券抵(质)押贷款的,金融部门按照《
商业银行法》、《
贷款通则》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支持。
五、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经济的资产重组,优化结构
15、非公有制企业可通过参股、控股、租赁、兼并、收购等形式,积极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非公有制企业兼并国有中小企业,经过资产评估,资大于债的,以净资产作价收购,债随资走;资债相当的,由兼并方按零资产收购,并承担全部债务;资不抵债的,实行零以上债务剥离收购,剩余部分可以从返还的所得税中逐年消化。非公有制企业兼并资不抵债的国有中小企业,被兼并企业在“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或被国家确定的重点企业,享受国家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政策;被兼并企业在非试点城市或非重点企业的,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兼并企业与债权人经充分协商,可以订立分期偿还或者减免债务的协议,债权经银行批准,先收本后收息,也可酌情停减利息。非公有制企业竞价收购国有中小企业,允许以评估值为基价,上下浮动。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化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16、非公有制企业租赁、承包经营亏损的国有中小企业五年以上的,在经营期限内,企业所得税前五年全额返还。被租赁、承包的企业,原欠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核准在一定时期内分期缴纳。也可采取还本租赁的方法,用所缴租金抵减租赁资产,当所缴租金等于租赁基年资产评估值时,即可取得被租赁资产产权。还可采用还本承包的办法,当上缴承包费总额等于承包基年资产评估值时,即可取得被承包企业资产产权。
17、非公有制企业兼并、还本租赁、还本承包国有中小企业,原则上要全部接收原有企业职工。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根据企业实际和职工意愿,采取多种形式安置。
18、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以多种形式吸收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要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决定》,非公有制企业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享受其优惠政策。
六、保护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