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前欠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含利息),在改制时,可优先从企业转让收入或净资产中划出相等的部分进行清偿,一次性划缴社会保险机构。如转让收入不足清偿时,可用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补足。对被兼并企业历年欠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由兼并方负责补偿,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报社会保险部门批准,可分期补缴;对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酌情给予减免。
七、其他事项
为确保国有小型企业改制后正常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保留原企业名称1年,原享受的政策规定,经当地政府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享受。
国有小型企业改制后,应严格按新体制要求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和完善各项经济责任制。进行股仅合作制企业的企业,要处理好股权设置、分配方式和民主管理、内部治理机构设置等基本问题。职工股东大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也可实行一股一票的表决方式。
国有小型企业改制后,随时取消原套用的行政级别。新的企业法人注册后,原企业领导人的职务自然解除。新的企业经营者应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任、聘任。
对改制条件暂不成熟的国有小型企业,可以继续实行承包、租赁经营,但必须以一定资金、资产作为风险抵押由主管部门与经营者签订经济合同,并进行法律公证,明确经营者对经营结果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实行股份合作制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小型企业,由职工入股集资购买国有产权尚未付清的欠款,用职工股所分红利偿还的部分,其职工股所红利可不作为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待还清国有资产购买款后,再按定额和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鼓励、支持兴办科技企业。对申办科技企业的改制企业,可用技术抵充不超过20--30%的注册资金。在承担科研任务、申请科研成果鉴定和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国有科研单位同等的待遇。
省属国有小型企业改制工作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省财政厅、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配合,其国有资产的处置由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属国家明确的特殊行业的国有小型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也应选择适合行业特点的方式进行改革,搞好企业制度创新。
省发[1996]28号文和本通知没有明确的内容,各地可结合实际,按“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大胆进行实践和探索。
贵州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