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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工业企业营销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工业企业营销工作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九日 川府发[1998]7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加速我省工业化进程,适应供求关系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全省所有工业企业都要切实加强营销工作,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扩大产品销售,压缩成品库存,加快货款回收,提高经济效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市场需求不足,竞争日益加剧,我省工业产品销路不畅,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低下,已成为制约我省工业经济良性发展的主要矛盾。大力加强我省工业企业营销工作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牢固树立“市场第一”、“效益优先”的观念。各级政府、经济部门、政法部门、金融机构和新闻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工业企业的营销工作。要加强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尤其要及时完善促销政策和办法,帮助企业搞好产品销售和货款回笼,促使企业改善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
  二、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商品只有适销对路、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才能站稳脚跟。为此,要不断加强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不断挖掘内部潜力,努力降低成本。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搞好产品结构调整。要重视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大力开发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生命周期长、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对市场销路好、有效益的产品要创造条件,增加产量,扩大市场份额。对市场前景差的产品要采取果断措施限产、停产或转产。
  三、面向市场,把产品销售作为企业第一位的工作来抓。 企业负责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到市场调查、市场开拓、市场营销上去。要加强企业营销企业和营销队伍的建设,通过培训、选拔、引进等多种方式,增加营销人员数量,提高营销队伍素质,把精兵强将配置到销售第一线。尤其在推销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时,应抽调工程技术人员直接参与产品销售,使产品销售工作与产品宣传、技术服务、信息反馈紧密结合。全面推行销售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生产企业可采取销售费用大包干的办法,费用按不超过货款回收额3%的比例提取,在销售费用中列支,不纳入政府对企业的业务招待费考核。流通企业推销本省工业品,允许从进销差价(毛利额)中提取1--3%的奖金,奖励有关营销人员。
  四、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提高我省工业品在农村市场的占有率。 各工商企业要调整营销策略,做到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并举。企业应认真分析农村市场的需求现状和趋向,尤其要了解和掌握农民的收入状况以及消费结构、消费习俗、消费次序和消费水平的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和营销操作方便、价格实惠、受农民欢迎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农业机械、小机电产品、建筑及装饰材料、优质农药、高效肥料、农膜及耐用消费品等。各有关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列出面向农村市场的重点产品目录,加大扶持力度,组织设计、开发和生产。要把开拓农村市场和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购买力结合起来,逐步在农村试行信用消费,扩大农村市场对工业产品的吸纳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引导生产流通企业“出城下乡”,鼓励和扶持农民从事农村商品流通批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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