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
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
(粤发[1998]16号 1998年9月23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广东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重要指示,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全面提高广东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特作如下决定:
一、迎接知识经济挑战,加快实施“科教兴粤”战略
1.增创广东发展新优势,关键是增创科技新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当今世界经济日益全球化,人类正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各国之间综合经济实力的竞争,实质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科技进步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面对国内外各种严峻挑战,广东要增创发展新优势,必须加快实施“科教兴粤”战略,把增创科技新优势摆在首要地位,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建设的强大推动作用。
2.增创科技新优势,关键是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全面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 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克服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科研机构游离于产业之外、科技成果转化率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薄弱的弊端,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快建立以大企业为主体,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为社会科技依托,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本途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机制,走出一条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路子。
3.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重点是紧紧围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这个中心环节,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面提高我省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科技开发体系,促使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科技进步的主体
4.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都要建立和完善科技开发体系。 要逐步从计划经济下的生产型向市场经济下的经营开发型转变。健全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管理体系,做到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支持企业制定吸引优秀科技人才的优惠政策,大幅度提高科技开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重,使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重大科技攻关、重点工业性试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增加科技投入的主体。鼓励大企业兼并、联合科研机构,引导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进入企业,发展壮大企业科技开发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