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我省农村基层管理体制的通知

  (二)制订周密的改制方案。各市、县(区)要尽快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状况、管理区办事处的干部状况、经济状况以及管理区办事处的管辖现状。在此基础上,各市、县(区)要制订总体规划,特别是要制订以点带面、分期分批、逐步铺开的具体方案。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方案,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各市、县要分别组织县、镇(乡)干部进行培训,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领会改制工作的要求和做法,培育改制工作骨干。
  (四)做好选举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撤销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民委员会的关键是选举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务必精心组织。要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思想作风好、办事公道、廉洁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有能力带领村民共同致富的人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保证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成功。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各村的具体职数由乡镇政府根据村的规模大小、经济实力和工作任务确定。要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酝酿推荐工作。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依法由本村村民提名。村民小组长候选人可由村民推荐或村民委员会推荐。要注意推荐村党支部领导成员经过民主选举进入村民委员会,实行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可同步进行。设立村民代表会议的村,应当先推选村民代表,然后进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选举工作要严格依法实行无记名投票、秘密写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使选举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民主。
  (五)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和村民委员会的培训工作。撤销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民委员会工作完成后,各县、镇(乡)党委、政府要及时帮助和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制度建设,使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迅速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同时,要做好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要制订全省村委会成员的培训方案,编印培训教材;县(市、区)和乡镇要制订培训计划,由县(市、区)、镇(乡)党委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和党校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每届村委会班子选举产生后,一年内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轮训一遍,时间不少于7天。
  四、加强对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工作的领导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