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吊柜、壁柜安装后应牢固,柜门开启灵活。
6.7 细木制品油漆后,应平整光滑、无刷痕,色泽一致,无胶痕。
七、裱糊工程
7.1 壁纸、墙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粘接剂应按壁纸和墙布的品种选用。
7.2 裱糊工程的基体应干燥,表面平整,不同材质基层的接缝处应粘贴接缝带。
7.3 基层腻子应坚实牢固,不起皮和裂缝,裱糊前基层宜刷清漆作封闭处理。
7.4 壁纸、墙布必须裱贴牢固,表面色泽一致,不得有气泡、空、裂缝、翘边、皱折、斑污和胶痕。各幅拼接横平竖直,距5米正做不显拼缝。
7.5 阴阳角垂直,棱角分明,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处无接缝。
八、饰面板(砖)工程
8.1 石材、墙地砖品种、规格、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饰面板表面不得有划痕、缺楞、掉角等质量缺陷。不得使用过期和结块的水泥作胶结材。
8.2 石材、墙地砖施工前应对其规格、颜色进行检查,墙地砖尽量减少非整砖,且使用部位适宜,有突出物体时应按规定进行套割。
8.3 石材铺贴应平整牢固、接缝平直、无歪斜、无污积和浆痕,表面洁净,颜色协调。
8.4 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局部空鼓不得超总数的5%。
8.5 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四周与墙接触处,应向上翻起,地面不少于250毫米。地面面层流水坡向地漏,不倒泛水、不积水,24小时蓄水试验无渗漏。
8.6 木质楼地面的材质、构造以及拼花图案应符合设计、住户的要求,木材的含水率应不大于12%。
8.7 条形木地板的铺设方向,可征求用户的意见,一般走廊、过道宜顺行走方向铺设,室内房间,宜顺首光线铺设。木地板与墙之间应留10毫米的缝隙,并用踢脚板封盖。
8.8 木质板面层必须铺钉牢固无松动。粘贴牢固无空鼓,表面刨平磨光,无明刨痕、戗茬儿和毛刺等缺陷。
8.9 木板面层,板间隙基本严密,接头位置错开;拼花木板面层接缝结齐,粘、钉严密。无裂纹、翘曲,表面洁净无明显色差。
8.10 木质踢脚线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九、涂料(油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