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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增加农业科技投入。 科技投入是实施科教兴办战略的基本保证。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投资结构,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地增加农村科技投入,同时要提高各项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投入于农业科技,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吸引外商投资农村科技项目。

六、放宽山区政策,加快山区致富步伐



  山区建设是首都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从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加大扶植的力度,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山区开发建设的步伐。
  进一步放宽山区政策。 平原地区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的政策,在山场、山地可以延长到50年至70年。山地、山场、牧场可以实行租赁经营。要给山区农民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种什么,不种什么,由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决定。当地党组织和政府要当好农民增收致富的参谋,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实行专业化种植和养殖,帮助他们进入市场,发展具有山区特色的商品农业。
  坚持抓好水利富民综合开发。 山区水利富民综合开发,抓住了山区建设的主要矛盾,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体制创新。要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提高工程质量,加强设施配套,努力实现山区水利富民三年目标:增加和改善水浇地200万亩,使山区农民人均增加两亩水浇地。支持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经济沟开发;大力进行科技扶贫、科技富民活动,普及实用技术,使山区在采用先进技术上,有一个突破性进展。
  继续加强对山区建设的支持。 要进一步加快山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农民生活和生产条件。加大山区教育、文化的投入。促进山区人口的合理流动。自然资源匮乏和自下而上条件险恶的地区,继续进行有组织的搬迁。过去实行的财政、信贷、电力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继续执行。通过多方努力,力争使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实际递增10%左右,高于平原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要继续动员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支援山区建设。

七、加强水利工程和林业建设,改善首都生态环境



  北京水资源短缺,水旱灾害频繁。要加大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把兴修水利这件安民兴邦的大事抓好。水利建设要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的方针,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管好用好天上、地面、地下“三盆水”,建设“三水”联合调度体系,达到防洪标准高、供水保证率高、水环境质量高、水经济效益高的总目标。重点整治城市水系,完善城市防洪体系,提高防洪标准;对重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处理,确保安全度汛;改造京密引水渠,建设永定河滞洪水库,启动西蓄防洪工程,疏浚郊区河道;进一步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城市中心区域河湖水清、流畅、岸绿、通航的目标,把再生水有效地运用于工业和农业,逐步取消污水灌溉,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建设水源保护、养蓄、回灌工程。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积极推广运用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新技术,用三至五年时间,把使用节水设施农田由现在的380万亩发展到500万亩。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建设好首都的生态屏障,是防御旱涝灾害的根本措施,也是关系首都长远发展的大计。大力开展植种种草,搞好大环境绿化。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提高防御风沙能力。搞好密云水库、官厅水库上游的水源涵养林工程,太行山水土保持林工程,永定河、潮白河沿岸的治沙工程,平原农田林网改造工程和中幼林抚育工程。山区要实行封山育林,依法保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坚决制止乱批乱占林地,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的制度,严禁乱砍滥伐。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到2010年全市林木履盖率要达到50%。发展绿化农业,提倡多施用有机肥料、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农膜,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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