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郊区卫星城建设,发展小城镇。 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是实现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发展卫星城和小城镇,有利于从总体上控制市区规模;有利于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农村经济的整体水平。要加快卫星城和小城镇二、三产业的展,使之成为农村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心。不断提高其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到2010年力争使郊区卫星城和小城镇的人口占农村人口的40%左右。小城镇的建设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注意节约用地和保护环境。
五、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优势,推进农村科技进步
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关键在于科技进步。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设施设备武装农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所在、出路所在、希望所在。要把农业科技作为整个科技工作的一个重点,努力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积极推进农业新的科技革命,始终把科技进步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先地位。
充分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加强农业科学研究。 要在抓好现有农业先进技术组装配套的基础上,面向市场,面向农业,面向农民,瞄准世界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的前沿,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相结合,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相结合,确定郊区农业科技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组织首都农业科研力量联合攻关,逐步建立起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争取在动植物品种选育、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化集约化种养技术、农业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农产品储运加工等方面取得突破。
加大体制创新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切实把科技成果转化摆到科技和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通过政策引导和体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目前,郊区农业涌现了一批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企业化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农业科技企业。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的有效载体。要创造条件,鼓励科研、教学单位开发推广农业技术,发展高新技术农业企业;吸引不同地区、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的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法人到农村兴办经济实体;允许和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以技术为资本,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参与农业开发与经营。切实办好农业示范区,充分发挥其试验、示范、推广的窗口作用。
抓好农业科技的推广工作,健全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科技服务实体,逐步形成技工贸一体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继续落实农业推广体系的“三定”政策,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切实改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广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实行“绿色证书”制度,提高农民接受和使用新技术的能力,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加快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 加大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更新设备,改进工艺,调整和优化技术结构,推动企业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和素质。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推进乡镇企业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有条件的要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强化企业科学管理,降低物耗、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民营科技企业是全社会科技进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乡镇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落实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政策,吸引首都的科技人员到郊区兴办各类民营科技企业。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同乡镇企业发展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允许民营科技企业家和科技人员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要千方百计帮助民营科技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民营科技企业的投资风险机制,拓宽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