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结合北京市的实际,全面贯彻中央提出的十条方针:
始终把农业放在全市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和经济工作的首位。 农业是首都经济的基础。没有郊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没有郊区功能的充分发挥和不断完善,城市就难以正常运转,首都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就缺少强有力的支撑。决不能因为农业比重低和农村人口少而对农业和农村工作有丝毫的动摇和放松。
进一步落实并长期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 长期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在这个基础上,近视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深化农村改革。
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 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面向首都市场和国内国际市场,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的农产品,加快形成适合首都特点的现代化农业结构。
实施科教兴农。 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实行农科教结合,加强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拓宽科技人员进入农业和发展经济主战场的渠道,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切实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建设,严格保护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资源,切实防止和有效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首都生态屏障功能。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加大乡镇企业重组转制步伐和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实现乡镇企业第二次创业。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卫星城镇转移。
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实行标本兼治,既要减轻农户的负担,也要减轻企业的负担,既要减轻农民的直接负担,也要减轻农民的间接负担。农村各项建设都要符合群众意愿,量力而行。坚决制止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
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提倡少生优育,使农村人口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坚持和改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加强乡镇政权和村民组织建设,依法保障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 以“建首善、创一流”为目标,促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坚决落实并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
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落实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农业生产规律决定的,也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决定的。它符合我国国情,也完全符合郊区农村的实际。要正确认识家庭承包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生产力,既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存在生产力水平提高以后就要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问题。要正确认识家庭承包经营与集体经济的关系。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不能把它与集体统一经营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只有统一经营才是集体经济。要正确认识家庭承包经营与规模经营的关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同样适用于规模经营。
落实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逐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才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保持农村稳定。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决不能动摇。要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给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城近郊区、县城周边地区和小城镇要本着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原则,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承包期。对于违背党的政策,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地,随便变更土地承包关系,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等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突破社区界限向外发包土地要经村民代表会同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