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体委关于加强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请示的通知
(重府发〔1997〕84号 一九九七年六月六日)
市体委《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的请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的请示
体育设施建设,不仅关系到增强人民体质促进体育运动的普及和提高,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因此,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体育设施建设。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体育场地设施得到一定发展。现全市已有各类体育场地9962个,10个区(市)县完成了国家体委、财政部、农业部要求的“两场一池一房”建设,市政府投资改造了大田湾体育场、体育馆,广阳坝训练基地设施也逐渐完善。袁家体育中心工程已经动工建设。
由于我市人口基数大,体育场地人均占量仅为0.38平方米,低于全国人均0.65平方米的标准,三峡工程建设还将淹没8个区县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18万平方米;全市功能齐全的场馆极少,部分区县的体育馆是在原灯光球场的基础上加屋顶盖建成,设施十分简陋,另还有7个区县体委竟无一块体育场地。现有体育场地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与重庆直辖市的地位很不相称,不能举办高水平的竞赛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与京、津、沪相比差距更大。为迅速改变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落后状况,为全市改革开放和体育事业发展服务。现就加强市和各区(市)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维修等问题请示如下:
一、抓好市级竞赛、训练场馆建设和维修工作,力争在2005年具备承办全国运动会比赛的硬件设施条件。建议市政府把市级体育设施建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将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市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近期完成市级现有体育场馆的改造、维修、完善功能,提高档次,以达到符合全运会训练和国内外单项竞赛要求;争取2-3年时间,将广阳坝训练基地建成全国综合性训练基地,适应我市竞技体育从城运战略向会运战略的转变,为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做好新的贡献;按照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要求,力争在三年内基本建成袁家岗体育中心,并将袁家岗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市基建计划盘子,争取年内动工建设中心体育场、游泳跳水馆。
二、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争取在2005年前大多数区(市)县建成“两场一池一房”,达到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场馆设施要求。经济条件较好的近郊9区,应力争在“九五”期间建成“两场一池一房”,已经建成“两场一池一房”的南岸、北碚、大渡口等区要加强场馆设施的维护工作,逐步增加使用功能,以达到符合举办国内高水平竞赛要求;其余的区(市)县要加快“两场一池一房”的规划建设工作,争取“九五”期间建成一至二件体育设施;因三峡工程建设而受淹的8个区县的公共体育场地,当地政府要列入新城迁规划,落实好资金,争取与新城建设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