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对口扶贫的中心任务,是帮助贫困群众尽快解决温饱问题,并将经济开发、教育扶贫、科教扶贫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结合起来一道进行,开展综合治理。根据我市实际,开展对口扶贫,应实行分级负责的责任制:
市级由市级领导分别联系一个贫困区县,并动员组织市级部门、近郊区、驻渝部队、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大中型企业等,组成21个“扶贫集团”,分别对口帮扶一个贫困县。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由市地级领导、党政部门及所在地的企事业单位,组成若干“扶贫小组”,分别对口帮扶到特困乡镇。
各贫困区县应将县和乡镇两级的体育场、部门及有一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组织起来,帮扶到特困乡镇、村和贫困户。
2.各扶贫工作团(组)应由一个部门(或单位)牵头,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对口单位的优势和贫困地区的优势,选准开发重点,加快开发步伐。
3.各扶贫工作团(组)或单位,要抽调素质较好,年富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科技人员,在领导同志的带领下,坚持轮流蹲在贫困地区,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宣传扶贫的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先进经验,落实扶贫措施,促进经济开发。派去的主要干部可以参加当地党委或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也可在其中挂职。市级抽调300人,“两市一地”各抽调200人,各贫困区县抽调100人,全市共抽调3000人,其中要选派一批得力干部充实到当年要越温达标的且的特困村担任领导工作。所抽调的人员实行一年一轮换,直到完成扶贫攻坚任务为止。
(三十)市农业、林业、农机水电、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民政、民族、供销、外经、工商、税务、计委、财政、金融和组织人事等部门,要根据本计划的总体要求,分别制定出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的行业实施意见,并将其纳入市政府对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各部门每年应向市政府书面汇报实施本计划的工作情况。
(三十一)党群组织、民主党派和驻渝部队,要积极开展扶贫攻坚活动。
各级党组织对特困乡镇、特困村要加强以村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扶贫攻坚的带头人,建设好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提高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力,组织党员帮助贫困户发展经济,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扶贫济困中的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工会组织要动员广大工人群众,弘扬工人阶级的优良传统,采取技术攻关、技术培训等形式,向贫困地区输出技术,积极支持贫困农民摆脱贫困,促进工农之间的团结合作,加强工农联盟。
共青团组织要动员贫困地区的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带头学习技术,拓宽脱贫致富门路。继续实施“希望工程”,提高贫困地区适龄儿童的入学率。
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动员贫困地区妇女积极开展“三学三比”活动和“三八扶贫”行动,组织妇女学习实用技术,搞好家庭副业,配合教育部门扫除文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妇女劳务输出,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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