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国有工业企业贯彻
实施重庆市工业企业管理指导标准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重府发〔1997〕46号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日)
改进和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是当前企业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搞活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基础和保证。近年来,针对我市国有企业中管理工作较为薄弱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开展了“管理效益年”活动,制定并实施了《重庆市工业企业管理指导标准》,举办了声势浩大的《希望之光──邯钢经验展览》等,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管理滑坡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有些企业情况还相当严重。为继续深入开展“学邯钢、抓管理”活动,市政府决定于今年七月底以前,在全市范围内,围绕着《重庆市工业企业管理指导标准》(重指委〔1996〕4号)的贯彻情况对国有工业企业进行一次大检查,现就开展检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全市国有工业企业贯彻实施《重庆市工业企业管理指导标准》情况的检查,真正摸清我市国有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现状,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促进全市国有工业企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狠抓内部管理,夯实企业管理基础。企业管理大检查要与正在进行的企业领导班子整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检查要表彰一批篝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并在全市推广他们的经验。对不重视管理工作,管理混乱,效益低下,职工反映强烈的企业要对其领导班子进行重点整顿并以断然措施予以调整。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这次大检查,应根据《重庆市工业企业管理指导标准》所规定的内容和考核指标,通过逐条对照的方法,从企业现场管理、基础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设备管理、班组管理、劳动纪律、文明生产、民主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等10个方面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认定和评价。“两市一地”也要按照《重庆市工业企业管理指导标准》并结合各自制订的《管理标准》或《管理规范》对所属企业进行检查。在检查的方法上,要通过“听”(听情况介绍)、“看”(看现场)、“查”(查原始台帐及有关资料)等方法,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管理的真实状。整个检查工作要以企业自查为主,也可组织企业间互查。各级经委和主管局还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