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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纠风办关于1997年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要在抓好全国、全市性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把公开办事办理制度、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制定具体的阶段目标和措施,切实纠正以权谋私不正之风和解决服务质量低劣的问题。把纠风工作同开展“弘扬红岩精神,创建文明行业”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职业道德活动建设,树立部门、行业新风。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狠抓部门分工负责制的落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我市的纠风工作继续采取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全市纠风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具体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1997年反腐败斗争专项工作责任分工组织落实。其中: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市农工委牵头,会同市计委、市农牧渔业局、监察局、物价局、法制局负责落实;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进一步落实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计委、市审计局、物价局、国税局、市人民银行、市监察局、大检办负责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由市经委牵头,会同市物价局、市纪委、监察局、计委、财政局、审计局、法制局、市总工会负责落实。其中,个体私营企业以工商局为主、外资企业以外经委为主负责落实;落实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规定,由市委财贸政治部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计委、市财政局、市级机关党工委、市工商局负责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会同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计划和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保证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两市一地、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也应按照今年的纠风任务要求,结合实际逐项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分工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抓好重点联系单位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市纠风办决定: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技术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公用局、市电信局、重庆铁路分局、重庆电业局、重庆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二个单位作为今年纠风工作重点联系单位或重点部位,加强联系指导,推动面上的工作。重点联系单位要针对本部门、行业的特点,按照市的总体要求,制定出阶段目标和措施并认真落实,制定出阶段目标和措施并认真落实,切实解决存在的不正之风,加强行业风气建设。
  (三)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实行标本兼治。各地区、部门特别是窗口行业要将此作为今年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落实。凡是可以公开的办事项目内容、办事程序、办事规则,都要逐步向社会公开,以方便基层和人民群众,接受民主监督。公用、电业、邮电、卫生、商业、燃气等公共服务部门和行业要全面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违诺处罚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真心诚意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实事。要继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良好的部门和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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