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加强城乡防火工作,依法治火。要突出重点,抓隹薄弱环节,抓好防火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专项治理工作,搞好重特大火险隐患的清理、检查、认定、整改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石油液化气及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等主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繁华市区人群密集场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交通枢纽地带以及易燃棚户区,成牌式建筑群,大面积拆迁片区和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城市防灾功能,严防重大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三,切实加强煤矿、建筑、火工、化工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加强基础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建设。要突出抓好乡镇煤矿特别是自然通风矿井、独眼井的技术改造和安全管理工作,增强乡镇煤矿防灾能力。
第四,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组织措施,加强对乡镇村社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健全乡镇安全管理机构,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乡镇煤矿、乡镇建筑业、乡镇个体运输船舶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覆盖面。
三、突出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和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工作
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重大隐患申报评估办法,要把重大隐患的确认、评估、整改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定要密切跟踪分析,确定整改工作的重点,督促和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企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在积极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同时,要大力抓好保险防灾工作,针对行业和企业特点,制定防灾保安预案,防患未然。
四、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改善安全部门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督监察职能。各级政府和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检察机关要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从不处理事故责任人员,特别是承担领导责任的人员,对官僚主义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决不能姑息迁就,对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地区,要追究其领导的责任。国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邀请专家教授和各方面专业人员对区市县乡镇政府领导人、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部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广泛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适时披露典型事故案例,强化全民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